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2014年永福县教师招聘合格者聘用办法

()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简章》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招聘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书面决定,解除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永福县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后须服从分配,受聘人员须与永福县教育局(或所聘单位)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方可提出调动申请。

2014年永福县教师招聘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办法

()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所有参与聘用工作的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等内容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规招聘人员,一经查实,政府人社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的及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职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在此,预祝参加广西教师招聘考试的学员考试顺利通过!如果有什么问题的,欢迎咨询广西欣瑞教育,我们的服务热线4006202002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