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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考官的组成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执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汇总综合成绩。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参加试讲和面试的,按照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九、考核
考核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我校人事处对 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十、体检、聘用
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和人社厅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咨询电话:3852561
十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人事处(1号办公楼10楼)
邮编:530003
联系电话:3852561
联系人:冯老师
原标题:广西财经学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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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经学院人事处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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