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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与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 选;若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如有因考核(含计生审查)和体检不合格的人 员,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面试人员中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二)考核

由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计生审核由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至合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

(三)体检

体检参照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培训、聘用

(一)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县招聘主管机关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三)岗前培训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上岗,聘用期限为五年(含一年试用期)。

(四)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定职、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招聘监督。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中共合浦县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派人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79-7291109。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培训机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任何的出版物、辅导资料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二)咨询方式:合浦县教育局,联系人:许业兴,联系电话:0779—7293406、15807790996。

(三)相关网站:

北海市教育局网(http://www.bhedu.com.cn);

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

北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beihai);

北部湾人力资源网(www.bbwrl.com)。

原标题:2015年合浦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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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合浦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015年广西合浦县幼儿园教师教龄证明.doc

合浦县教育局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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