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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及时补充我市教师队伍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使用周转编制或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使用周转编制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4名、初中教师46名、小学教师26名,中职教师1名;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北流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对于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报名。
有专业要求的,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北流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及已进入北流市招聘教师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年龄、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1月2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加负责老师微信66746005
三、招聘范围
高中、中职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初中教师岗位面向广西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向玉林市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北流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备用。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申报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而影响资格审查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
(1)《北流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4)学历证书;
(5)学位证书;
(6)教师资格证;
(7)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
(8)荣誉证书。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北流市少年宫剧院入口大厅(北流市二环西路0173号)。
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加负责老师微信66746005
五、考试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须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同一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1:3(含)的,全部考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50分,考试时长为4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用具;
4.笔试成绩在微信招聘群或QQ招聘群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1:3(含)的,全部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3(不含)的,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不达到1:3比例时,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面试人选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效果等。面试的分值为100分。面试的评分标准按相关要求确定。试讲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前集体讨论确定,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含答辩)。面试使用的教材详见《北流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使用教材版本》(附件3)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依据面试(试讲)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如遇面试合格成绩相同,依次以学历、师范类、职称、获奖情况(县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政府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教学技能奖、社团积极分子、党员、团员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发布体检及考核公告
体检考核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三)体检组织机关及体检标准
体检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在本岗位中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六)审批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经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
聘用人员享受北流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地点所在社区最新防疫要求,跨区域流动的须严格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确保顺利参加报名。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6335277(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37195/62269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电子邮箱:BL6237195@163.com
附件:
1.北流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北流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北流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面试教材版本.xlsx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北流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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