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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广西烹饪学校、广西商业技师学院)成立于1979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直属管理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三校同校同址,学校位于历史文化旅游名城桂林市,是培养烹饪、旅游、商务、物流、计算机、电子等专业技能人才的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学校。为满足我校发展需要,经自治区商务厅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4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人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的人员岗位、人员数量。

(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5.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公开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一)公开招聘的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可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公开考试和考核的办法进行,按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招聘。

(二)公开考试的办法

1.发布公告

根据审定的公开招聘计划,报名前7个工作日将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和方法、考试形式等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网站上予以公告。

2.报名方法

(1)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2)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求职材料、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3张。

(3)考生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考试费:50元。

(5)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办公楼101室(桂林市九华路18号),联系电话:0773-2691596、2699880。

4.报名时间

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8月8日

5.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在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网站上公布。

6.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答辩方式或具体操作)。

7.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事时政治等知识。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2小时。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和校内张榜公布。

(3)学校公开招聘的综合性知识命题、评卷和考务工作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命题。

(4)在公开招聘的笔试中,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实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5)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8.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网站上发布公布。

(2)面试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成立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外单位专家成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考官组成员由学校(3人)、外单位专家(2人)、主管部门领导或代表(1人)、人社厅领导或代表(1人)组成。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专业、语文专业、政治专业等3个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分值分别为60%:40%;旅游管理专业、广告设计专业、计算机专业、动漫设计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音乐专业、电子专业、酒店管理专业、物流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调酒专业、汽修专业、面点专业、中式烹调专业等14个岗位,采取操作、答辩方式进行,分值分别为60%:40%。

9.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提前在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考核程序

1.考核。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1:1.5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证书原件、同考核对象面谈、听取所在单位、社区情况介绍等形式,如考核不合格则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2.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体检

对通过考核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在市级及以上所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

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向主管部门呈报聘用材料,聘用材料包括:进入面试人员花名册;考核材料及结论;体检表;公示结果。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七)聘用

学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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