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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定于3月11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有关规定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根据广西实际,2017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和毕业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具备报名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但学籍保留在学校)等原因,将于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如果各项条件合格,可在2017年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除上述第(二)类毕业生可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情况外,其余考生(含师范生)如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考类别及报考科目(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16日。

考生网上报名后,各考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查(仅审查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

(二)交费截止时间:2017年1月19日17时。

经审查通过的考生统一在网上支付考试费(www.ntce.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费笔试为70元/人·科。审查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见附件2)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6日至11日。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

(二)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类别 \ 时间 3月11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四、成绩查询

2017年4月1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4月18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主管部门(见附件2)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五、违规处理

考生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资格审查实行网上审查。报名参加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的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规定。考生应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获得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资格并通过笔试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关于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请考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

(二)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是重新获取报名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桂林市设有两个考区,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报名考试。

(七)此次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复习。

(八)有关考试信息,考生也可关注我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各笔试咨询点联系。

附件:

1.考生网上报名流程图

2.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咨询联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7年1月10日

附件1:考生网上报名流程图(www.ntce.cn


附件2: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咨询联系表

考区 笔试咨询点 地址 电话
南宁市 广西大学 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15室 0771-3235609
广西民族大学 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大一坡九栋103室 0771-3265112
广西师范学院 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院行政楼307室 0771-3907897
广西财经学院 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0771-3853117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广西经干院继续教育部 0771-3244530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广西机电职院教务科研处考务科 0771-3248625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0771-3279401
柳州市 广西科技大学 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广西科大第一教学楼一楼考试与培训科 0772-2685283
桂林

市区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桂林市育才路15号师大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 0773-5846465
桂林理工大学 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773-5899729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桂林市秀峰区信义路21号桂林师专教务科研处考务科 0773-2819126
桂林市

雁山区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中路1号 0773-5846465
梧州市 梧州学院 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考务科 0774-5836821
北海市 北海职业学院 北海市西藏路北海职业学院4号楼504室 0779-3920656
钦州市 钦州学院 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临时办公楼4栋1单元201教务处考务科 0777-2808030
贵港市 贵港市教育培训中心 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 0775-4573863
玉林市 玉林师范学院 玉林市教育东路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办公楼213室 0775-2666296
百色市 百色学院 百色市中山二路21号百色学院教务处办公楼112室 0776-2848133
右江民族医学院 百色市城乡路98号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务处考试管理中心 0776-2849543
贺州市 贺州学院 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 0774-5228643
河池市 河池学院 宜州市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二区311室 0778-7921918
来宾市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广西科技师院科教楼815室教务处 0772-4258925
崇左市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崇左市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办公楼307室 0771-78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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