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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城区学校优质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桂平市内外公开选调中小学在职在编学科教师147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在编在岗的公办中小学教师。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广西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中学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和专业达到选调岗位的要求。

(四)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各选调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桂平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报名条件的未尽事宜,最终由桂平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2019年10月(含10月)之后入职的;

2.农村定向培养计划教师服务期未满6年的;

3.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书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在初中或高中任教的教师,报选小学岗位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近5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经批准交流未满2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提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一)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共3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

桂平市教育局1楼多功能活动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逾期报名一律不予受理。每位应选人员只可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桂平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3)。

2.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核验。

3.提交能反映本人业绩的相关证书(荣誉证书)原件核验。

4.提交近期免冠1寸不干胶彩照2张。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综合素质分计算办法

综合素质分的计分时间从2020年1月1日以来计算,以证书盖章为准。综合素质分满分为100分。

(一)基本条件(此项满分15分)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分别给7分、2分。

2.获得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职称分别给8分、6分、4分、2分。

(二)综合荣誉(此项满分25分)

1.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教师、班主任等称号10分。

2.享受地市级特殊津贴教师6分。

3.获得地市级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桂平市十佳教师、班主任、特岗教师等称号4分。

4.获得县区级优秀教师、特岗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先进教师、特岗教师、班主任等称号2分。

5.获得省级、地市级、县市级骨干教师(A类、B类、C类)分别给10分、6分、3分.

综合荣誉以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综合荣誉仅限:优秀教师、特岗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班主任、特岗教师;先进教师、特岗教师、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特殊津贴教师、骨干教师等。其他项目不予计分。

(三)教学比赛(此项满分20分)

1.获自治区级(中学组、小学组)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给10分、8分、6分。

2.获地市级(中学组、小学组)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给6分、4分、2分(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举办)。

3.获县区级(中学组、小学组)一、二等奖分别每次给2分、1分。

(四)教学成绩(此项满分30分)

1.任教学科成绩获市(地市级)级(高考、中考)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给10分、8分、6分。

2.任教学科成绩获县区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给4分、2分、1分。

(五)教育科研成果(此项满分10分)

1.获广西(省级)或贵港市(地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给8分、6分、4分(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举办;主持人记满分,成员减半)。

2.获广西教育科研成果(课题)一等奖(优秀)、二等奖(良好)、三等奖(合格)每次分别给5分、4分、3分(只给主持人记分)。

3.获地市级教育科研成果(课题)一等奖(优秀)、二等奖(良好)、三等奖(合格)每次分别给4分、3分、2分(只给主持人记分)。

4.获县区级教育科研成果(课题)一等奖(优秀)、二等奖(良好)、三等奖(合格)每次分别给3分、2分、1分(只给主持人记分)。

以上计分说明如下:

1.同一项目(同一学年度),只取最高级别的计分。

2.教学比赛指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课堂教学比赛、中小学语文主题学习课堂教学比赛、基础教育精品课比赛、课堂教学比赛(含学科教学、主题班会)。以教育厅、教育科学研究院、市(地市级)教育局、市(地市级)教科所、县(市、区)教研室的盖章为准。

3.对“教学比赛”和“教学成绩”的计分,要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同学段、同学科),不相同的不予计分。

4.选调学校报名工作人员现场核定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数(附件4),经复核后,进入下一个选调环节。

5.报考人员对递交的荣誉证书(证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主管部门。

6.对个人综合素质分的未尽事宜,最终由桂平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四、笔试

(一)笔试人员的确定

原则上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岗位1:3人数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8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桂平市第一中学。

参加笔试的选调人员请于8月7日下午3:00-5:30到桂平市教育局1楼多功能室活动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及赋分等

1.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心理学、教育学等。

2.笔试赋分: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3.笔试组织: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考试、评卷等工作由桂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编办、人社、纪检等部门监督指导。

五、选调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综合素质分数+笔试成绩分数。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素质分高者进入考核;再次并列时,依次以综合荣誉分数、教学比赛分数、教学成绩分数、教育科研成果分数的顺序高者优先进入考核。

六、考核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的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由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主要考核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身体条件等情况。

因考生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一)根据笔试、考核等结果确定拟调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经公示无异议者,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等手续。凡选调入桂平市城区学校的教师均按学校岗位设置有关规定重新聘岗。

下达拟调通知前,拟调人员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以按规定递补。下达拟调通知后,拟调人员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必须在1个星期内报到)的,取消拟调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纪律和监督

加强选调工作管理,严肃选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徇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监督电话:0775-3388992(市纪委监察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心理学、教育学等。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经费保障,本次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工作所需经费由桂平市财政负责安排。

(三)各选调人员务必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B铅笔、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当天不得开车进入考点。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桂平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3388037。

附件:1.2024年桂平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3.2024年桂平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4.2024年桂平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综合素质分自评表

2024年桂平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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