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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附属幼儿园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富有爱心,热爱幼教行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抗压能力。

(二)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能够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幼儿教师资格或保育员资格证书。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它资格条件。

三、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招聘附属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资质证件以及科研成果材料、获奖证书等体现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发至学校招聘邮箱(gxsyzp@gxt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工作人员XX岗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7月5日。

联系电话:0771-3908854(人事处)、0771-3932808(幼儿园)

(三)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料及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缴费

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人事处对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遴选出参加考试的人选,并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考试相关事宜。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1.必审项目: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岗位相匹配的资格证书。

2.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以供复审。

3.缴费。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50元。已通过现场复审并缴费的应聘人员须领取准考证(考生自备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

4.现场确认、缴费的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我校公告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复审的将视为放弃应聘。

五、考试、综合考核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学校主页公布

(一)教师岗考试方式

教师岗以实际操作+技能展示+结构化面试三项综合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实际操作满分为60分、技能展示满分为20分、结构化面试满分为20分。

1.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活动设计、教具制作、说课、试教环节中的课堂组织、教态及师幼互动等方面。活动设计和教具制作时间为90分钟,每位应聘者说课时间不超过5分钟,试教不超过10分钟。

2.技能展示。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幼儿教师应有的专业基本功、语言能力及教育教学能力等,应聘人员可以在绘画、声乐、弹奏(弹唱)、舞蹈、讲故事等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技能中选择1项特长进行展示。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每项不超过5分钟(选择绘画类的,提前在备考室进行绘画,时间20分钟,在技能展示环节现场展示作品)。

3.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师德、运用教育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能力及人际关系沟通能力。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二)保育员岗考试方式

保育员岗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三)总成绩

总成绩将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因考生缺考,考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考试满分值70%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学校根据考试总成绩及岗位需求人数按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主页公布。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校人事处统筹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并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1:1比例通知有关人员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由学校指定具有三级甲等等级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七、公示

拟聘名单在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人事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设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工资待遇标准

首个聘期(3年)的工资标准待遇参照区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并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如续约第二聘期,需重新约定工资标准待遇。

十、其他

(一)入选者若考核、体检或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可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二)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4.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招聘附属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师范大学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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