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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10号)文件精神,我市2018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 453名(其中:编制内 237 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216名)。为顺利开展 2018 年度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 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梧州市市直、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含招聘在岗代课人员专设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是否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

(五)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招聘条件:2003年6月30日前经县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并经核定、公示、备案且2018年12月31日止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在岗代课人员,可报名参加专设教师岗位的招聘考试。具体招聘对象范围详见《2018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

在岗代课人员还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代课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任教证明、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报名结束(4月16日)前提供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才能报名考试。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8年3月31日为界,如:35周岁以下,为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24:00时以前。

(八)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九)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4月10日前,将梧州市、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考试招聘教师公告网址链接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并在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梧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wuzhouedu.com.cn/)和在本市辖区内的各县(市、区)相关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

3.资格审查。市直招聘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4月16日17:30至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应聘人员可于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4月16日报名的必须在4月17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

5.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 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 50元。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于 4 月 18 日 17:30 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6.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并不得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 1:3 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 4 月 24 日 9:00 至 16:30 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4月24日15:00前及时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市直各招聘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 4 月 24 日 17:30 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各县(市、区)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7.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特别注意是否有年龄、职称要求,是否有工作经历要求,是否有户籍限制等),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均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市直招聘单位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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