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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2018年7月20日前)

(一)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报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百色教育网、百色人才网上公布。出现以下情形的,增加筛选条件或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免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商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组织加试说课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二)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

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七、体检(2018年7月底前)

考核结束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报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百色教育网、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在县级及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自己支付。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

八、聘前公示(2018年8月上旬)

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百色教育网、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

九、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2018年8月7日)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单位,若需要进行补充招聘的,报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并统一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届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由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招聘单位根据实际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十、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2018年8月9日9:00—8月10日17:30)

(一)补充招聘的条件

参加了2018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和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参加全广西两个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可报考所有的复征岗位,参加全广西免笔试的考生仅可报考免笔试的复征岗位。

(二)有关时间节点

①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8月7日)。②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③资格审查(8月13日前完成,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④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本公告的第“五、六、七、八”相关要求执行。

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全市不再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八、聘前公示(2018年8月上旬)

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百色教育网、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

九、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2018年8月7日)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单位,若需要进行补充招聘的,报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并统一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届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由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招聘单位根据实际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十、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2018年8月9日9:00—8月10日17:30)

(一)补充招聘的条件

参加了2018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和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参加全广西两个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可报考所有的复征岗位,参加全广西免笔试的考生仅可报考免笔试的复征岗位。

(二)有关时间节点

①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8月7日)。②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③资格审查(8月13日前完成,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④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本公告的第“五、六、七、八”相关要求执行。

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全市不再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十一、聘用审批备案

(一)使用基本编制岗位聘用审批

1.聘用审批。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市直有关学校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将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百色市教育局核准后,送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办理审批聘用或入编后,不再办理递补聘用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

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与经公开招考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备案

1.聘用备案。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办理编外聘用手续,并将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备案,由人社部门下发通知同意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名单,并抄送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

2.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聘用为控制数的人员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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