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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准考证获取
      考生可于12月21日-27日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五、面试考核内容

      幼 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中学教 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报考中学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报名时选择的考试科目须与笔试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选择相 一致。
      有关面试内容和要求,详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考生可登录www.ntce.cn查询)。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六、面试方式和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三)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20分钟。
(四)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五)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领取

      面试成绩统一公布日期为:201631日。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合格证明领取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和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查询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考区面试审核点联系(见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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