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江西寻乌县从优秀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3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寻乌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从我县公办义教学校顶编在岗的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年龄段 | 50-59周岁(男)(1955.1.1至1964.12.31出生) | 40-49周岁(女)(1965.1.1至1974.12.31出生) | 40-49周岁(男)(1965.1.1至1974.12.31出生) | 40-49周岁(不分男女) (1965.1.1至1974.12.31出生) | 30-39周岁(不分男女)(1975.1.1至1984.12.31出生) | 20-29周岁(不分男女)(1985.1.1日后生) | 合计 |
招聘名额 | 3 | 4 | 8 | 1 | 12 | 2 | 30 |
资历终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即,经体检合格,未发现传染性疾病及不治之症,无残疾。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5、具有小学(含幼师)及以上教师资格。
6、2005年6月30日前在寻乌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含县幼儿园)或经原县教文体局同意转入民办学校任教,并经县教育局认定在册,且在2010、2011、2012、2013、2014五个学年度考核合格的顶编在岗的代课教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近五年内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者;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09]57号)第六条“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除按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五年内不得录用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者;
(3)参加过非法组织活动及牵头非法上访者;
(4)有非法交易土地、非法开采稀土及违法建设房屋行为者;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况。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政审、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5-6日。
2、报名地点:寻乌县教育局四楼小会议室。
3、应携带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由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开具并由县人口计生委审定的计生证明或未 婚证明;③2005年6月30日前证明其在校任教的原始证明材料(工资表);④2010、2011、2012、2013、2014学年度考核表(由教育局 提供);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寻乌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发现报考人员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予以清退。
(三)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1月12日上午。
2、笔试时间:2015年1月13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寻乌县教师进修学校。
4、笔试内容:学科基础知识(含小学阶段语文、数学);综合知识(含教师职业道德、小学阶段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笔试分值为100分,学科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各50分。
5、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对象(对40-49周岁不分男女1个名额,男笔试成绩第九名与女笔试成绩第五名相比,成绩最高者为拟聘对象),如分数相同,则按教龄、年龄、学历顺序优先确定拟聘顺序。
(四)体检
体检原则上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五)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拟聘对象报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到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享受规定待遇。被聘用人员原则上留在原任教学校任教。
本公告由寻乌县教育局、寻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31255(教育局) 2852578(人社局)
网址: www.xwedu.gov.cn(寻乌教育网)
www.xwrsld.com(寻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原标题:寻乌县2014年从优秀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寻乌县教育局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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