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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 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 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8个职位计划招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职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5年8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进入面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6月26日至7月6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材料+姓名”格式命名。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7日至7月13日,现场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9日至7月10日

现场报名地点:广西桂林市信义路21号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干部人事科

邮件报名邮箱:rsc@mail.glnc.edu.cn

咨询、联系电话:0773-2835812,0773-2582838

联系人:卢老师、李老师

㈡应聘者需填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求职材料。求职材料包含:《桂林师范高等专科 学校2015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表上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扫描件),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扫描件。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全部应聘材料原件扫描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 后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现场报名者交验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应聘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 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邮件报名的报考人员,务必于面试前将所有材料原件交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 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 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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