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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5年6月4日(星期四)前。

(二)报送材料及方式

请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按《2015年北海市海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 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 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给《2015年北海市海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中相应的 资格审查单位。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 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未入围考生不需报送材料。

相关链接
2015春季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送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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