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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 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池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人社发〔2015〕1号)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 优”的工作原则,结合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不同特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主要是急需紧缺岗位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硕士、中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15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2.取得学士学位以上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紧缺专业人才;

4.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

具体岗位条件以《河池市教育局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

三、招聘办法、方式,面试方式及要求

(一)招聘办法

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方式

1.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在南宁、桂林、柳州等地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对符合应聘条件 人员采取现场洽谈、面试由各单位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组织,面试教官由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担任。各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2.组织现场招聘方式。针对双选会招聘后剩余的空缺职位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各招聘单位要在5月31日前,明确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 式,组织招聘。面试必须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同一职位的面试必须安排在同一考场,考场考官要按照专业类型要求来设置, 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7人(其中主考官1人),专业技术考官要占70%,但须保证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考官不得高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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